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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途径
费县薛庄镇卫生院投诉管理制度 | ||||||||||||||||||||||||
2024-05-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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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及时听取和处理群众及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此制度。 医院成立投诉接待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集中接受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0539-5257379)。节假日、夜间投诉由检验科负责接听电话并记录(电话: 0539-5257379)。 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fxxzzwsy@ly.shandong.cn】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楼三楼医院办公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门诊病人一般投诉、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医务科进行协调解决;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医院办公室配合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0539-5257379);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科受理、处置(0539-5257376);属于医保方面的投诉由医保办受理(0539-5257377);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医院办公室解决(05329-5257379)。 各科室在接到投诉接待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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