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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卫生院留观服务流程 | ||||||||||||||||||||||||
2023-07-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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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或不能立即住院,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在留观室进行观察治疗,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住院部科室无床不超过2天)。 (二)门诊各诊室的病人在留观或输液治疗时,由门诊首诊医师全面负责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的内容,应向医生进行床头交接,并建立留观病历,留观结束将留观病历移交病案室另行保管。 (三)医生要严密观察留观病人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留观输液病人病情变化时,医生应积极处理,并联系首诊医师或请相关科室会诊,符合住院标准要及时收住住院。 (四)如符合住院条件但病区无床而留观者,医生应请专科主治以上医师会诊,待相关科室出现空床时应优先收住住院。 (五)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护理并及时记录,及时向医生反映病情变化等。 (六)留院观察指征: 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或诊断明确反复发作的疾病短期内可控制者; 3、符合住院条件但病区无床者; 4、其他需要留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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