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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秩序
费县胡阳镇卫生院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2024-05-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2-00011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费县胡阳镇卫生院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一、住院患者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患者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三、住院患者的饮食要遵照的医生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饮食,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四、住院患者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五、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六、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批准后方可离开。

七、住院患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儿科患者无意中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八、住院患者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九、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患者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能会客。

十、住院患者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

十一、住院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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