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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县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2017-06-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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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县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费县体育运动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费县体育运动中心申请费县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已收悉。为不断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处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含体育馆、游泳馆、剧场、电视台综合馆和规划展览馆),项目总占地面积411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02平方米,主要进行土建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资金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0385万元,资金来源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费县东城新区,东临兴业路,南至建设路,北至温河东路,西邻洪沟河。 请接到批复后,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并按建设程序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费县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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