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复印病历
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公告
2024-04-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3-00003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收费名称: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69号)“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收费标准:每张(含A4、B5纸)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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