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查询
申请时间  2021-07-19 09:49:04




公民  姓  名  李**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13**********6155
 联系地址  山东省**************  邮政编码  273400
 联系电话  137******88  传    真  
 电子邮箱  d********g@126.com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2014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及其周边影像图。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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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已处理
备注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李国红: 您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我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您申请公开的事项答复如下: 您申请的信息为“2014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及其周边影像图。2014-2019年期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有无非法采矿事实发生?申请公开2014-2019年期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有无办理过采矿许可证?”。 经查,您申请的2014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及其周边影像图信息存在,该信息扫描件将随本告知书发送给您。2014-2019年期间,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未办理过采矿许可证。2014年至2016年10月份,上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无非法采矿事实发生,2016年10月至2019年,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费办发【2016】76号),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执法权由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此期间冶镇富民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岑北崖村(自然村,行政村为坝前村)有无非法采矿事实发生建议您向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询、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您认为我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对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7日